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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|被动式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开始申报

时间:2017-05-15 14:11:32   作者:   来源:江苏住建厅   阅读:518  
内容摘要:5月2日,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《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级节能减排(建筑节能)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》,确立了绿色建筑区域示范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项目示范、建筑节能科技支撑项目三大类型,引导各地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创建工作。申报项目1.绿色建筑区域示范申报要求:1、支持创建完成的绿色建筑示范城市...

5月2日,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《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级节能减排(建筑节能)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》,确立了绿色建筑区域示范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项目示范、建筑节能科技支撑项目三大类型,引导各地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创建工作。




申报项目


1.绿色建筑区域示范

申报要求:

1、支持创建完成的绿色建筑示范城市(县、区)和具备条件的市、县、新区、园区、校区等,提档升级创建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区域集成示范。


2、支持已有或拟建的绿色建筑示范市(县、区)、特色小城镇以及美丽乡村,申请创建绿色建筑小镇示范。


申报单位要求:

1、申报主体为市(县、区)或镇人民政府、行使政府职能的城市新区或示范区(高校)管理机构,明确了相应工作班子和具体实施部门。


2、承诺按不低于1∶2的比例确立配套补助、奖励资金。


2.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项目示范


申报要求:

1、绿色建筑奖励项目。


2、超低能耗被动式绿色建筑工程示范。


3、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项目。


4、合同能源管理(建筑类)项目。


申报单位要求:

项目建设单位或建筑权属单位;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节能服务公司。


3.建筑节能科技支撑项目



1、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研究及制定。

申报要求:

依托市级建筑能耗监测平台,在对辖区内既有公共建筑深入开展能源审计和能耗统计的基础上,研究发布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。发布重点用能建筑名单,为实施超限额加价制度和促进节能改造提供依据。


申报单位要求:

各设区市建设局。优先支持已开展相关工作,出台分类别公共建筑能耗限额,开展能耗限额管理和节能改造的省辖市。


2、江苏省“绿色建筑+”技术体系与标准研究。


3、绿色智慧建筑(新一代房屋)课题研究与示范。

申报单位要求:

从事建筑节能、绿色建筑工作的管理部门、研究机构、企业、高校。


申报材料

申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并行的方式。申报单位在网上(申报网址:www.jscin.gov.cn  资金项目管理系统)填报完成后,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、实施方案,连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,一式四份,邮寄至☟☟

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,

邮编:210036,

联系人:丁欣之,电话:025-51868156。


申报指南咨询电话:025-51868546,51868675;

网上申报咨询电话:025-51868280;

节能量审核咨询电话:025-51868156。


申报材料不接受现场报送。申报材料不接受现场报送。申报材料不接受现场报送。(重要事情说三遍)


申报时间

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,以邮戳为准。申报材料不合要求或逾期者不予受理。


标签:江苏  资金  专项  申报  建筑  

通讯地址:北京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院北楼226室 邮编:100024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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